自己的垃圾應該要自己處理,環保局他們也領一樣薪水,要他們負責我們的垃圾還要做好做滿,也是強人所求,要降低環境衝擊、要做好做滿是要很花心力的,要靠我們自己來。
台南環保局局長的一封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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節錄段落: 臺南市安南區城西里現有4座掩埋場,其中84年封閉的零期掩埋場,已復育成壘球場供民眾使用,未來預計設置太陽能板,符合低碳城市之作為;面積11.3公頃的一期掩埋場,在89年底封閉後,經過植栽木麻黃防風林,已將土地歸還給林務局管理,景觀現況也與周遭防風林綠帶外觀幾無差異;另依據臺江國家公園管理處103年及104年的生態調查報告可發現,一期掩埋場復育範圍內,有臺灣暗蟬(北埔蟬)繁殖配對,成蟲、若蟲都有,充分顯示臺南市廢棄物處理工程能兼顧生態保育。
有心無心從文句間就可以看的出來。若經過真心付出及長久的努力,你會用多少文字去記錄去描述你的努力?
有點想要建議自己負責自己的垃圾,每個人每天花時間處理自己的垃圾,減量,並且廚餘回收。並且訂成法律。以遏止資源浪費。當然實作上需要相當大的努力,但我就是想說,這就是我們必須面對必須去花一定時間處理的重要問題,不能想要全部都丟給環保局,不能夠想要視而不見,並且已經不是只靠繳稅就能解決。第一步是請有意識的人慢慢開始減量,每天花一點時間做垃圾處理,事實上每個人的垃圾量可以非常非常少。下一步或許有不同做法,可以在某些鄉里嘗試垃圾車每天只收每家固定量垃圾,超過不收? 若多於垃圾自有辦法,留到明天後天的垃圾量,或請私人環保廢物回收公司,這就要付出代價,這樣比較合理,因為你產出了比正常還多的垃圾量,需要自己負責。之類?